当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是多元种族、民族或宗教的国家,也面对不同程度的各种挑战。大马的特色则是,虽然各民族间曾经发生过暴力冲突如1969年的513事件,和2001年吉隆坡美丹村Kampung Medan的马来族与印度族的暴力冲突;之后到今天就未成发生过类似的族际暴力冲突事件。可以说,整体上,大马的族际关系是和谐的。
之所以如此,原因当然是多重的。首先,大马的族际关系特色是,虽然政治人物喜欢炒作族群与宗教课题,但是在民间层次上,各族都能和平共处安分守己;而不会被这些煽动性的言论挑拨和动员起来发生冲突,这是很难能可贵的,也是大马族际关系的基本特色。可见,虽然各族间还有各种各样的不满,但是还不至于发展到破坏族群和谐共存的地步。
基本上,各族的不满首先表现在非土族对土族地位的二元分立上,但是整体上言,非土族的经济状况是比土族好的。比如说,根据统计局在2023年公布的首季资料,华族的中位数个人的月均收入是马币4千,印度族是马币2千五百,而土族则是马币2千2百;这种收入差距,或多或少会起作一种消极平衡的作用,也就是说土族虽然享有特殊地位而引起非土族的不满,但是,其比较高的收入水平或多或少抵消了一些不满。这种巫政华经(马来族占政治优势、华族占经济优势)的消极平衡negetive balance早在英殖民时期便已存在。
同理,土族虽然不满非土族拥有较高的收入水平,但是,因为享有特殊低位也或多或少低消了其不满程度,如土族进入公立大学享有优先录取的配额。其实,华族的月均收入虽然比土族多了马币1千八百令吉,但是由于收入较高达到纳税水平,扣除纳税额后,收入差距并没有想像中那么高。更何况较高收入者也失去政府的特别援助如生活援助金的资格;反之,收入在马币2千2百的低收入阶层,不但不必纳税而且可以获得来自政府的各种援助和优惠,如购买房屋享有折扣,可以说它起了一定的补偿性作用。深入地想,如果不是高收入群体纳税,政府又如何接富济贫,取有余而补不足。长期以来,华族便认为他们缴纳最多的税,而且还得缴第二所得税支持受到不公平待遇的华教。
说起来,土族享有特殊地位,本来就是建立在补偿性正义compensatory justice原则的基础上的。也就是说,在1957年独立宪法中,土族会享有特殊地位,是因为当时土族的经济地位落后于非土族。因此,政府希望土族能透过享有特殊地位而得到补偿,以便达到与非土族同等的经济地位,以实现国民团结。实则,马哈迪本人也认为,当土族的竞争力达到非土族的水平时,就应该实现公平竞争。吊诡的是,来自政府的拐杖反而养成了土族的依赖心理,这是一种悖论paradox。
尽管如此,是1979年出台新经济政策以来,马来社会也出现了更高程度的城镇化和中产阶级。一般来说,中产阶级是比较温和中道的阶级,即便他们还有各种各样的不满,也不会选择用暴力来解决。这个中产阶级的出现,无疑起了一定的稳定作用。其实,从一开始,如果新经济政策把重点放在培养土族的实用知识与技能而不是股权分配上,这个中产阶级会更庞大,从而使大马社会更为和平稳定。可惜的是,政府政策偏重股权分配,反而造成了土族社会的贫富不均,和加剧了土族的分裂。另一个吊诡的现象是,由于大马社会专注于族群与宗教课题,反而冲淡了贫富不均的阶级对立,也使得走社会主义路线的政党,无法壮大起来。
另一点是,虽然非土族收入水平高于土族,只是由于大马的经济主要控制在政联公司和政联投资公司手中,这一点也缓和了土族的焦虑。更重要的是,大马的非土着也理解到,大马是个由马来回教徒主导的国家,也接受这个事实,如在2022年大选中,行动党的国会议席虽然多过公正党,但是行动党也愿意为了大局,让以马来回教徒为主的公正党和巫统,掌控重要的官职;更有意思的是,行动党的这个让步也得到多数华族和印度族的认可和接受。这种以大局为重的思想与做法,也稳定了政局和缓和了马来回教徒的焦虑,可以说这是一种相忍为国的做法。只是,这种一切以大局为重的做法,究竟是小不忍则乱大谋的策略思维,还是自我解除武装,放弃要求、合情、合理、合法的平等待遇,就见仁见智了。说到底,这是一种不对称权力关系下的主导-从属的和谐共处关系dominance subordinate。
大马族群关系的另一个特点是,各族间可以说是处于一种亦近亦远的熟悉的陌生人的状况。虽然彼此在日常生活或工作上相处,但是又各有各的生活圈子,较少在生活中打成一片。华族与马来族对许多问题也常出现很不同的看法,如前不久,旅游部长张庆信到机场去为一位中国旅客解困,就在华社与马来社会引起了两极看法。
作者简介:
孙和声1955年生于霹雳江沙,祖籍潮州普宁县。小学就读于江沙崇华小学,由于大水灾转入霹雳和丰兴中国民型小学与中学。曾就读于台湾政治大学国际贸易学习及到日本学习日语。1990年回国在日资公司当译员和公司顾问。现为退休人士,居巴生,为巴生滨华老友联谊会时事讲座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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