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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球】离婚者可以给红包吗?

新年期间给红包是传统习俗,红包亦叫压岁钱、押岁钱、压祟钱等。《中国风俗辞典》云:“除夕,吃年夜饭后,由尊长向晚辈分赠钱币,并以红线穿编铜钱成串,挂于小儿胸前,谓能压邪驱鬼,故称……今民间仍行此俗,然多代之以纸币或镍币,改用红纸包钱,置小孩衣兜内,已无镇邪之意,多供儿童买糖果或文具之用。”

上述资料显示红包是由长辈发给晚辈的,而且是在除夕夜就派红包,让小孩们压祟除邪,度过平安的今夜,盖因翌日即是新的一年,增添一岁矣。后来的演变,红包逐渐失去了压邪的意义,而是给予一种祝福,红色就是吉祥兴旺的象征,含有祝福收红包者钱财充盈,顺利兴旺。

传统上有个说法“已婚者不可再收红包”。换句话说,只有未婚者的才有资格领取红包。所以,长辈们在新年期间都会给晚辈红包,待晚辈长大结婚后,就不再收红包,而是开始派发红包给比他小的晚辈,未婚者是没资格派发红包给人家的。古时候,大部分人都有结婚,离婚者极少。当今的新时代,未婚者多,离婚者亦不少。问题来了,最近有离婚者及寡妇问我,她们已经是单身,还可以派发红包给人家吗?抑或是不必再发红包,而是如未婚时般的领取别人给的红包?

晚辈给长辈拜年,长辈给晚辈红包祝福. –照片:笔者提供

当结婚时,传统上在前夕得行“上头”礼,新人经过上头拜天公后,就是成年人。盖因上头就是古代的“成年礼”,经过成年礼后,终身永远都是一个成人,就不再是小孩子,因此不能再领红包,而是派红包给晚辈们。所以,无论是寡妇鳏夫还是离婚者,都丧失了领红包的资格,永远具有派发红包的“成年”身份,不关系“单身”问题。

未婚者真的完全不能给红包吗?这可不是绝对性的问题。他们虽然不能派红包给晚辈,但对于长辈(父母)还是可以的。一些家庭在未婚晚辈长大后,有“回馈”长辈红包之俗,所以是能够派发给长辈红包的,有些是直接给现金不用红包。再者,未婚者如果欲给予其师父、尊长、恩人,或是对于一些外人如家里佣人、工人、下属、清洁工人等红包,传统习俗上是允许他们不按“传统”进行此俗。

虽然古代有“未婚不可派红包,已婚者不能领红包”之俗,但不是绝对的,在某些情况下,比如未婚者包里红包给父母、师长、佣人、下属等等;已婚者领取上司、头家(老板)、政治人物开放门户给予的红包,或是父母给予回赠的小额祝福红包等等,都可以领取。

李永球 Lee Eng Kew,霹雳太平人。 马来西亚文化民俗历史田野工作者、专栏作者、电视节目主持人、民间月琴弹唱人,经常发表学术论文,著有多本本土历史民俗研究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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