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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冠英夫妇滥权案移高庭审理  辩方申请撤销控罪

行动党全国主席林冠英夫妇与女商人彭丽君被控滥权案,今天(26日)移交高庭重新提控,3名被告皆否认有罪,辩方将申请撤销控罪。

辩方律师雷尔指出,林冠英于2016年被控滥权,以低价购买豪宅,控方于2018年撤销控罪,而在此案,控方以同样证据提控,因此辩方将要求撤销控罪,法庭也择定9月11日进行案件管理。

林冠英在法庭外召开记者会指出,控方以“再循环”证据对他“再循环”提控,在他看来根本就是政治陷害。

“这明显是一个阴谋,在没有确凿证据下,以其他案件在法庭上已公开的证据,再循环利用。”

林冠英强调,他会在法庭上证明,那些证据皆属伪造。

林冠英档案照片。—照片: NSTP

林冠英、周玉清和彭丽君涉嫌滥权,将价值1161万令吉劳工村工程颁予一家与彭丽君有关的公司,三人于2020年8月11日再次被控。

控状指出,也是时任槟州首长兼槟城发展机构投标委员会主席的林冠英,通过Excel Property Management & Consultancy私人有限公司,为妻子周玉清索贿37万2009令吉,确保Magnificent Emblem私人有限公司受邀参与槟城柔府和峇都加湾的劳工村计划。

至于彭丽君则涉嫌在2013年8月19日至2016年3月3日期间,于光大首长办公室教唆林冠英受贿。

当时,3名被告获准以5万令吉外加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而案件也于今年3月23日案件管理,批准从威省地庭转移到高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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