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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制炸弹还非法拥枪 32岁厂工不认罪

32岁被告否认全数罪状,已获保外候审。

一名男子涉嫌持有土制炸弹和仿制枪械,今天被控上槟城法庭!

被告是现在32岁的砂拉越籍工厂员工邦尼(Bonny Anak Tigong),他今天(16日)在槟城北海推事庭面对3项控罪,但他全盘否认!

第一项控状指他在本月8日晚上7点35分,在麦曼珍班丹公园的一座组屋内非法持有土制炸弹,抵触1957年爆炸物法令第8条文;一旦罪成,他将被判监禁7年或罚款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第二项控状则指,他于傍晚6点半在同一个地方非法拥有一支木制仿真枪,抵触1960年军火物法令第36条文;一旦罪成,他将被判监禁不超过1年或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此外,被告更涉嫌非法拥有一把19厘米的爪刀,因此在1958年腐蚀物、爆炸品及危险武器法令第7之1条文下被提控。

推事庭随后批准他,以1万5000令吉保外候审,案件定下个月16日重新过堂。

媒体稍早前报导,一名男子因不满被邻居打扰,而在对方家的洗衣机旁引爆土制炸弹。

警方初步调查后,除了在现场寻获一枚土制炸弹,还发现一把自制枪械、子弹以及一把爪刀。

警方相信,被告是从网上学习土制炸弹制作流程,爆炸物原料更是透过网购方式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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