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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闭儿童扎恩遇害案 辩方要求检讨疏忽罪控

自闭儿童扎恩遇害一案,死者父母向总检察署提交陈情书,寻求检讨并撤回所面对的疏忽照顾控状。—照片:NSTP

自闭儿童扎恩遇害一案,死者父母向总检察署提交陈情书,寻求检讨并撤回所面对的疏忽照顾控状。

被告夫妇代表律师法米阿都莫因指出,他已在本月19日将陈情书提交总检察署。

扎恩父母代表律师之前已向法院表示,将提交申请复审对其当事人的指控。地庭法官莎丽扎择定12月6日进行案件管理,以针对上述陈情书作出决定。

扎恩在去年12月5日失踪,翌日晚上10时,搜寻队在扎恩住家附近的小河旁发现其遗体。

经过法医剖验,发现扎恩的遗体颈项有明显的勒痕,身体也有防御性伤痕,警方把溺毙猝死案改为谋杀案调查。

扎恩的父母,即再因和伊丝玛妮雅是在6月13日被控疏忽照顾,惟否认有罪,各别准以1万令吉加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且禁止骚扰控方证人。

控状指出,两人于去年12月5日中午12时至6日晚上9时55分之间,在白沙罗达迈PJU路一带犯下上述罪行。

他们因而抵触《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疏忽照看孩子使其暴露危险中)条文,可在相同法令第31(1)条文下被治罪,与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可被罚款最高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0年,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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