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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促严惩肇祸重型车 道路安全设计须因地制宜 

专家建议公交车配备数码摄像头及警报。—照片:NSTP 

重型车辆致命意外屡屡发生,惟并非不可避免。专家认为,有关单位应更严厉执法,同时严惩违规司机和业者,道路安全设计也应因地制宜 。

道路安全研究所(MIROS)黄昭文接受网媒《自由今日大马》访问时指出,疲劳驾驶是交通事故主要肇因。根据法律阐明,司机每天驾驶最多8小时,并可延长至12小时,惟隔天必须休息一天。

“为了防止疲劳驾驶,司机必须获得适当休息。根据陆路公共交通机构(APAD)的要求,雇主也得确保司机在安全的工作条件下开车。”

与此同时,黄昭文建议对不守规的公司实施更严厉的惩处,例如:吊销肇祸司机的驾照,抑或冻结或吊销涉案公司的营业执照。

在道路安全设计方面,他提议,道路必须限速,并根据各别交通类型,安装适合的防撞护栏,定期检查及升级同样不可或缺,特别是当交通量及交通类型随时间改变。

他补充,无论是柔性或混凝土材质,正确类型的防撞护栏可以防止车辆撞上迎面而来的反方向车辆。

另一边厢,道路安全专家拿督苏烈星表示,为了提升乘客安全,所有夜间驾驶的公共交通工具都应配备安全带。

设摄像头防公交司机打盹

苏烈星谈到日前一宗意外,载着37名教师的旅游巴士,在凌晨撞上拖格罗里。目击者声称,在车祸发生前,旅巴驾驶方向摇摆不定,因而推断司机可能疲惫不堪。

“公交车也应配备数码摄像头,以监视昏昏欲睡的司机,这些系统还得设置警报,若检测到司机有疲劳迹象,就可以警示司机和乘客。”

在执法方面,博特拉大学道路安全研究中心主任刘德华建议,在重型车辆中设置黑匣子或电子记录设备,监控司机驾驶时间是否合规,同时能为执法及问责提供宝贵数据。

他补充,定期检查这类车辆的刹车、轮胎、转向及悬挂系统等关键部件,也是防止上述事故发生的措施。除此之外,驾驶员培训计划应重点关注交通工具维护的重要性及具体方法。

违规的巴士业者应被冻结或吊销营业执照。—照片:NSTP 

《2010年陆路公共交通法令》第201条文阐明,针对巴士及罗里在内公共交通工具,任何人蓄意或疏忽,危害乘客安全,可面临最高7年监禁,或罚款最高5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此外,根据该法令第202条文,若是鲁莽或疏忽的不当行为,可面临最高6个月监禁,或罚款最高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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