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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区宗教司法案引争议  宗教部长否认侵犯自由

首相署(宗教事务)部长拿督纳因强调,任何关于“法案将侵犯公民自由”的指控是不正确的。

即将在下周国会提呈的《2024年联邦直辖区宗教司法案》,因外界担心可能会动摇我国世俗国特性而受到极大关注。不过,首相署(宗教事务)部长拿督纳因强调,任何关于“法案将侵犯公民自由”的指控是不正确的!

纳因表示,虽然在联邦宪法下,每个公民都能享有自由,但这种自由并非无限上纲。

“举个例子,联邦宪法第11条文中所提及的宗教自由权,是赋予公民拥有宗教信仰的权利,而不是不信仰任何宗教。”

他说,在联邦宪法第11条文之下,人人都有自由信奉宗教和实践宗教的权利。但对穆斯林来说,他们的宗教自由,是实践由宗教领袖定下的宗教教义;而真正的伊斯兰教义,需要以伊斯兰教法为基础。

面对外界质疑法案赋权宗教司发布具有约束力的宗教法规,将会侵蚀非穆斯林的自由和权益,纳因莫达希望外界不要误会。

他今天发文告说,外界指宗教司是由部长建议下受委,而不是民选的,因而违宪的说法并不正确。事实上,宗教司是依法受委,而非纯粹的行政任命,而他们也只会行使法令赋予他们在其专业领域的权力和责任。

《2024年联邦直辖区宗教司法案》将在下个星期一(14日)提呈至国会二读和三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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