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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拟制订科技创新法  规定GDP 2%用于研发

郑立慷指出,虽然近年来该部门的预算有所增加,但仍需更多投资,而立法将有助于确保这一点。

我国正在考虑采取大胆的立法举措,制订《科学、科技及创新法》来加强研发部门,规定至少将国内生产总值的2%用于研究和发展。

科学、工艺及革新部长郑立慷指出,虽然近年来该部门的预算有所增加,但仍需更多投资,而立法将有助于确保这一点。

他在接受《自由今日大马》访问时指出,许多国家都会设立研发支出的基准目标。

该法令将规定,政府必须将一定比例的国内生产总值(GDP)用于研发。

虽然大多数国家没有法律框架强制执行研发支出占GDP的百分比,但中国和韩国等国家已经设定了雄心勃勃的目标,促进研发投资,推动创新。

中国的“十三五”规划于2020年结束,其目标是将GDP的2.5%用于研发;而韩国的目标是将至少4%的GDP用于研发。

大马在研发方面的投资在过去几年波动很大,研发总支出上次达到峰值是在2016年,为177亿令吉。

截至2020年,我国仅将GDP的1%用于研发,落后于韩国(4%)、台湾(3.54%)和新加坡(2.2%)。

询及制订《科学、科技及创新法案》的时间表,郑立慷表示,首先得获得各利益相关者的大力支持。

他说,除了立法外,政府还推出了大马科学基金 (MSE),这是一项20亿令吉的基金,目的是与私人和外国合作伙伴共同资助研发项目。

他说,凭借20亿令吉的基金规模,我国每年可以轻松筹集大约1亿令吉用于额外的研发。

尽管计划雄心壮志,但他表示,重新分配原投在其他领域的资金非常具有挑战,不过这将会给我国带来长期利益。

“这不是关于我。也不是我的部门。而是关乎国家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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