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顶高原油站附近开火煮食的4名被告,今天(21日)被押往文冬推事庭面控,4人皆认罪,各别罚款500令吉。
被告1男3女,年龄介于23岁至24岁。4人今早9时抵达推事庭面控,所有人都戴上口罩和墨镜,3名女被告更是全身黑色打扮。
根据控状,4人被控与5月12日凌晨约1时30分,在云顶高原一个油站附近,使用携带式煤气炉灶煮快熟面等食物,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36条文(危及他人生命或安全)。若罪成可被判最多3个月监禁或最高500令吉罚款或两者兼施。
有关视频网上疯传后,警方昨天针对此案逮捕了15名嫌犯,今天将其中4人提控上庭。
由于4名被告认罪,推事宣判每人罚款500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