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嘉楼甘马挽一家玩具店业者,因为持有148件仿制武器,被控两项罪名。
31岁的旺莫哈末今天(9日)被控上甘马挽地庭时俯首认罪。
第一项控状指,他于本月5日下午2时30分,在甘马挽基惹新镇(Bandar Baru Kijal)的店铺持有9支假枪,抵触1960年军火法令第36条文(即无执照持有和进口仿制武器)。
违法者可被判监禁不超过1年或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第二项控状则是指,被告因持有139个仿制武器,抵触同一条款,他被控于同日下午3时 45分左右在龙运县吉利地的住所犯下上述罪行。
法官择定案件于1月13日下判,被告获准每项控状以3000令吉的保释金保外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