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登嘉楼执行首例公开鞭刑后,伊斯兰党长老协商理事会(Majlis Syura Ulama)将在即将来临的会议,讨论在其他伊党治下州属,在伊斯兰教法下对州内罪犯实施公开鞭刑的建议。
伊斯兰党长老协商理事会主席拿督哈欣耶新(Hashim Jasin)指出,相关会议将在明年举行,尽快他建议各州特别是伊党执政的州属都应效仿惩治违反伊斯兰法的罪犯,但无需仓促进行。
“最近在登嘉楼州首次实施公开鞭刑后,我认为应该将其推广到其他国盟管辖的州属。”
“这只是我的建议,我知道在实施之前还需要做很多准备工作。”
“在允许这种处罚之前,需要与警方、宗教部门和其他相关机构等当局进行讨论。”
“我计划在明年的长老协商理事会提出这项建议。”
哈欣耶新同时恭贺登州有勇气实施公开鞭刑,所采取的行动应成为各州执行伊斯兰法的榜样。
“当众鞭刑并不是残忍的行为,更多的是为了教育罪犯,让目睹这种惩罚的人意识到这一点。”
除登嘉楼州外,国盟与伊党旗下的州属包括吉打、吉兰丹和玻璃市。
我国首场伊斯兰刑事法公开鞭刑,日前(27日)在阿尔慕达菲比拉沙清真寺执行;被告因3度幽会罪,成为登州首位公开受鞭刑惩罚的犯人。
瓜拉登伊斯兰高庭于11月20日作出裁决,莫哈末阿芬迪阿旺因触犯《2022年伊斯兰教“酌定刑”(Takzir)(登嘉楼)修正法案》第31(a)条文,涉及第二次及以上的幽会罪,而被判处6鞭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