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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青力挺登州公开鞭刑 “教育社会防道德堕落”

纳兹鲁—图取自面子书

伊斯兰党青年团力挺登嘉楼,公开鞭刑一名因通奸(khalwat)而被判刑的男子,声称该惩罚旨在教育社会,防止道德堕落。

伊青团策略宣传主任纳兹鲁表示,公开鞭刑并非为了施加残酷惩罚,而是要提醒社会大众避免重大罪孽。

“公开执行惩罚也符合伊斯兰原则‘al-zajr’(预防)和‘al-ta’dib’(教育)。”

“此举旨在帮助社会意识到罪行的严重后果,同时劝阻他人不犯同样的错误,”

纳兹鲁透过文告这么指出。

上周日(22日),马来显要组织(G25)对登嘉楼伊斯兰上诉庭维持伊斯兰高庭,对一名触犯幽会罪行的42岁鳏夫判以公开鞭刑的判决,提出强烈异议,并促请有关当局立即取消将于12月27日执行的公开鞭刑。

G25批评,公开鞭刑违反了联邦法律和伊斯兰法,因为这些法律并没有规定此类惩罚。

G25还指出,伊斯兰禁止羞辱穆斯林,且《古兰经》也没有规定通奸罪需公开鞭刑。

G25还表示,鞭刑将在周五祷告后在清真寺进行,实际上剥夺了一个人的尊严和隐私权,这是一种不公行为,冒犯伊斯兰仁慈价值观。

应尊重伊法庭判决

然而,纳兹鲁表示,登嘉楼的伊刑法允许在公共场所,如清真寺执行此类惩罚,主要目的是提高社区的觉醒意识。

他表示,最近的统计数据显示,国内有超过1万7000名青少年非婚生育,且有超过50万名非婚生子女已在国内注册。

“这难道不足以证明,道德堕落对家庭制度和社会福祉构成了严重威胁吗?”

纳兹鲁尔强调,尊重伊斯兰法庭的判决非常重要,因为该法庭是依据上苍的法则和联邦宪法设立的。

“任何未经了解其根基就挑战这些判决的行为,都是对伊斯兰司法体系的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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