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马发展公司等11造起诉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索赔逾3亿美元。吉隆坡高庭谕令罗斯玛于7月4日前提交答辩书。
副主簿官玛拉瑟维今天(24日)在案件管理时,也要求原告,即一马发展公司与其子公司,须于6月4日前提交起诉书。
起诉书概述诉讼事实、法律依据,以及原告所寻求的救济,旨在通知被告并启动诉讼程序。
一马发展公司等11造,于本月入禀法庭,起诉罗斯玛收取挪用一马公司资金所购得的奢侈品,如珠宝、名表与手提包。
11造将罗斯玛列为第一答辩人,服饰设计师莎南(Shabnam Naraindas Daswani)则被列为第二答辩人。
根据法庭文件,原告宣称,这些资金透过各种离岸实体作转移,并支付予48家不同供应商,合共支付320笔,总额为3亿4601万489美元(约16亿2900万令吉)。
原告向罗斯玛追讨这笔逾3亿美元,以及法庭评估的其他相应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