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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马案25控状全数表罪成立 纳吉12月2日出庭自辩

高庭今日裁决,前首相纳吉涉及一马发展公司弊案,25条罪包括4项滥权罪和21项洗钱罪全数成立,纳吉将会在12月2日出庭自辩。

纳吉4项滥权罪与21项洗钱罪,全部表罪成立。—照片:路透社

承审法官拿督柯林劳伦斯今早宣判后,原先择定11月18日进入自辩,然而辩方律师以需要时间为自辩做准备为由,要求展演11月18日的审讯。

法官聆听双方说词后,最终决定展延至12月2日进入自辩环节。

71岁的纳吉被控在任相期间滥用职权,挪用一马发展公司23亿令吉资金,抵触了2009年反贪会法令23(1)条文,和200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法令4(1)(a)条文。

本案在2019年8月28日开审,控方在历经6年传召50名证人供证后,于今年5月30日宣布完成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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