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及地方政府部副部长拿督艾曼阿蒂拉透露,固体废料管理机构(SwCorp)根据《2007年固体废料管理及公共清洁法令》(672法令),在全国各地关闭了一共2634个非法垃圾场!
这些遭关闭的非法垃圾场分别坐落于柔佛、马六甲、森美兰、彭亨、吉打、玻璃市、吉隆坡和布城。
艾曼阿蒂拉还透露,当局已经清理了大约1500公吨的垃圾,涉及清洁费用估计达到41万2000令吉。
她还说,SWCorp也在今年对非法垃圾场热点和其他地区,一共进行了4134次监测行动。
“这里的非法垃圾指的是超过两公吨的固体废物,被丢弃在未经许可或未经公告的地点或场所,并且可以使用卡车或机械进行转移。“
“SWCorp已经对经常被不负责任者倾倒固体废物的‘热点’地点进行了突击检查和逮捕,这些地点未经许可且没有根据672法令获得许可。”
艾曼阿蒂拉今天(12日)于国会下议院问答环节,如是回复丹绒加弄国会议员拿督祖卡比礼的提问。
她说,在已识别的地点进行监视和突击行动,遭拘留者将根据672法令第71条文进行调查,一旦罪成可被处以1万令吉至10万令吉的罚款,最低6个月至5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在回答补充问题时,她也表示,允许非法垃圾堆积的土地或房屋的业者,虽然会表示他们不知情,但他们仍将需要协助清理堆积在该处的所有垃圾。
“一般来说,业主会说他们不允许(非法垃圾堆积),但根据672法令第75条,他们需要采取行动进行清理。因为,根据672法令第71(7) 条文有规定,相关的土地和房屋所有者有责任防止垃圾堆积。“
“他们若发现自己的地方变成了非法垃圾倾倒场,(业主)需要通知房地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