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贪会首席专员丹斯里阿占巴基承诺,一定会在2010年吹哨者保护法令下,确保所有吹哨者获得庇护。
阿占巴基强调,民众通常对吹哨者一事有误解,甚至有人以为,只要掌握贪污的消息,就会获得人身保护。
他说,尽管我国有相关法律和程序确保吹哨者不会被人秋后算账,但前提是要遵守条规,确保有效和避免滥用问题。
他接受马新社专访时直言:“首先,任何人都不能在罪行公诸于世后,才来寻求人身保护。这是因为对方不但曝露了自己的身分,所爆的料,也不一定真实。”
“因此,不能指望反贪会在别人爆料前,就给予人身保护。”
吹哨者涉案不得申请人身保护
阿占巴基还说,若爆料的人士也卷入丑闻中,一律不能申请人身保护。
“2010年吹哨者保护法令第11(1)条文阐明,若反贪会发现爆料者也涉及违法行为,就会撤回给予对方的庇护。“
他说,一旦符合了所有条件,反贪会将确保吹哨者身分和资料保密,不会对外公开,包括法庭审讯时也会“只字不提”。
”因此,吹哨者不会受制于民事、刑事或纪律对付。同时,与吹哨者有关联的人士,也会受到庇护。”
知情不报必受对付
此外,阿占巴基重申,在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25条文下,任何对涉贪行为知情不报者将受到对付,罪成会被判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0年,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