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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少年自拍性暗示照 男教师否认非肢体性侵罪

雪兰莪一名寄宿学校教师涉嫌在6年前要求一名少年拍摄不雅照片,遭检调单位押往巴生地庭面控,他否认有罪,获准以5000令吉保外候审。

40岁教师全程配合调查,但否认曾经非肢体性侵一名少年。——档案照片

根据控状,在2019年11月及12月凌晨约3时,40岁被告尔扎祖拉迪于巴生加埔的甘榜武吉克拉容(Kampung Bukit Kerayong)一栋房子,对13岁受害者进行非肢体性侵。

据报道,被告指示受害者以含有性暗示的姿势自拍。被告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罪行法令》第15(f)条文,并可在该法令第16条文下同读。

一旦定罪,被告可被判处监禁最高10年,罚款2万令吉或两者兼施,以及鞭笞两下。

副检察司诺阿尤妮向法官诺丽达建议保释金定为1万5000令吉,并在一名担保人等条件下保外。

被告代表律师凯鲁慕达则求情指,被告是一名公务员。自警方从2022年调查以来,被告一直都配合调查,且出庭面控。

他补充,被告仍在工作,且无迹象显示后者可能逃跑,故他恳求将保释金减低至3000令吉。

诺丽达最后将保释金定为5000令吉,外加一名担保人,并禁止被告接触受害者与证人,且须每个月赴警局报到。

代表受害者与家属的观察律师法伊扎呼吁全面调查涉案学校,以确认学校是否存在性骚扰问题,因为他们相信受害者不是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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