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商人日前指控MADANI特别车牌侵权并打算向政府索偿130万令吉,惟交通部长陆兆福今天(7日)强调,不存在任何一方对特别车牌号码拥有智识产权,因此不涉及侵权问题。
陆兆福表示,经过向大马知识产权局(IBO)的核实,交通部得知该公司的版权仅限于有关文件本身,而非车牌号码。根据《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任何注册车牌号码的权力明确隶属交通部。
“车牌号码并不受版权保护,也无法注册为知识产权。”
“因此,任何有关特别车牌号码的申请都必须得到交通部长的批准,而无法由其他机构或个人擅自决定。”
陆兆福今早出席交通部常月集会后,针对特别车牌号码(NPI)的注册问题,回应媒体询问。
设计车牌号码无需学术文件
他也提到,某些方面声称拥有“学术文件”(Kertas Kerja Ilmiah)作为依据,其实并无实际意义,并质疑难道设计一个车牌号码也需要学术文件吗?
陆路交通局上个月推出MADANI系列特别车牌竞标,为政府进账260万令吉,不料却招来侵犯产权争议,遭喊告并索偿130万令吉。
IlHAM MADANI有限公司的项目董事哈山阿扎里声称,自己握有MADANI特别车牌的产权,并恫言将起诉政府的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