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部副部长张念群强调,任何售出的电话SIM卡都必须必须使用用户的身份证或护照注册,若有电讯运营商没有按规定销售,将被对付!
张念群指出,根据《通讯和多媒体法令》第242条文阐明,电讯公司若不遵守《公共通讯服务预付注册指南》,一律属违法行为,否则将被罚款。
“他们可能被处以最高10万令吉的罚款、不超过2年的监禁,或两者兼施。”
张念群在回应关于媒体揭露,有不法分子透过网络平台公然销售SIM卡的课题时不否认,网上出售SIM卡无疑为冒充、欺诈等犯罪活动提供犯罪机会。
根据报道,武吉阿曼商业罪案调查部总监拿督斯里南利早前指,坊间有人专门回收SIM卡、并放在网上出售。而这些SIM卡可被用来进行欺诈活动。
他建议我国效仿新加坡,拟定打击滥用SIM卡的法律;我国也应与国际接轨,推动类似立法,以防止这种现象失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