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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求撤公共场合滋扰控状  “火爆女警”西拉陈情书遭驳

火爆女警”西拉。照片:NSTP

“火爆女警”西拉寻求撤销其公共场合滋扰控罪所提呈的陈情书,已遭到控方驳回。

据《马新社》报导,副检察司哈密扎(Hamizah Hisan )今天(16日)在此案过堂时,将该陈情书结果知推事伊利(Illi Marisqa Khalizan)。

西拉代表律师阿尼斯(Anis Salihah Abdul Malek)确认此事,并申请新的审讯日期,理由是负责此案的主要律师马诺哈然(M Manoharan)在布城上诉庭有其他案件。

推事伊利随后择定今年7月1日和7月2日审理此案。

今年2月21日,律师马诺哈然证实,辩方已于前一天,即2月20日向总检察署提呈陈情书寻求撤控,理由是控状琐碎。

去年11月8日,36岁的西拉被控公共场合滋扰罪名,但她否认有罪。

根据控状,她于去年6月16下午5时26分在吉隆坡十五碑一家购物商场的停车场,辱骂、猛鸣车笛且大声喊叫,以致对27岁的诺莱汉(Nuraihan Nadzirah Ibrahim)造成滋扰,抵触刑事法典第268条文(公共场合滋扰),并可在刑事法典第290条文下被判刑。一旦罪成,可被判处400令吉罚款。

据警方调查,事发时,该27岁女子的婆婆在司机座位后方为小孩更换尿片而打开了车门,因而阻挡西拉泊车并引起其不满,继而鸣笛并破口大骂对方与其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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