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佛昔加末第二工业区,5家工厂涉嫌非法处理“电子垃圾”(E-Waste)。
大马环境局证实至今已接获17宗投报,当局已扣查工厂设备进一步展开调查。
“当局接获投报后,从上个月起便持续展开监督及锁定7家工厂进行检查。调查发现,共有5家工厂抵触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其中两家工厂非法处理铝渣、其余3家工厂分别非法处理锂电池废料、电子垃圾及电缆废弃物。”
环境局总监拿督万阿都拉迪夫发文告指出,当局是从7月16日至8月12日调查期间,揭发上述5家工厂在处理电子垃圾时,没有遵守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同时援引该法令第38(1)(a)条文,向工厂发出操作设备扣留令(POK),直至调查完成为止。
“当局援引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第18(1)条文、第19条文、第34A(6)条文及第34B(1)(a)条文展开调查。其中,在第18(1)条文及第19条文下若罪成,每项条文可判处罚款不超过2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在第34A(6)条文及第34B(1)(a)条文下,一旦罪成,每项条文可判处监禁不超过5年,及罚款最高可达1000万令吉。”
环境局将持续在当地严密监督,若发现还有工厂违法处理管制废料,将采取严厉行动。
万阿都拉迪夫也提醒工厂业者自律,时刻确保工厂作业遵守环境素质法令及不对环境带来污染。
他也促请民众成为当局耳目,一旦发现任何污染环境行为,可拨打环境局24小时热线:(1800-88-2727)或到环境局投诉官网( https://eaduan.doe.gov.my.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