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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后撞死3巴人 餐馆助理否认6控罪

被告否认自己鲁莽驾驶酿成死伤。—照片:大都会日报

一名餐馆助理去年在吸毒后开车,结果撞死3名巴基斯坦人。他今早(16日)在霹雳安顺推事庭面对6项控罪,但否认有罪。

首3项控状显示,37岁被告莫哈末阿兹祖被指在去年开斋节(4月10日)早上8点10分,在安顺-美罗路第16公里处,开车撞死3名正前往清真寺进行开斋祈祷的死者。

3名死者年龄介于22岁到33岁之间。

被告因此抵触陆路交通法令第44(1)(a)(疏忽驾驶导致他人死亡)条文。一旦罪成,可面对监禁10至15年,外加罚款5万至10万令吉。

另外3项控状显示,被告也在同一地点开车撞伤另外3名年龄20岁至27岁之间的巴基斯坦人,抵触了相同法令第44(1A)(a)条文(在醉酒或毒品影响下无法控制车辆)。

一旦罪成,可面对监禁7至10年,外加罚款3万至5万令吉。

主控官没有提议让被告保外,但表明若推事允许,建议被告以每项控状1万令吉保外。

但被告代表律师求情时强调,当事人每天只有50令吉收入,加上需要承担家庭开销,希望能从轻发落。

“当事人也背负一项和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吸毒)条文相关的控状,他已向当局自首,且没有逃亡意图。”

推事最终允准被告以1万2000令吉保外候审,同时也暂时吊销驾照直到审讯结束。案件择定在下个月19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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