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邦一名35岁男子因拥有警员装备,包括一套带有警徽的制服,结果被罚款50令吉。
雪邦副警区主任山哥峇警监今日(17日)发表文告时说,被告在周三(15日)早上9时被带上雪邦推事庭面控时,当庭认罪,被判罚款50令吉。
他说,被告在今年1月12日,开车路过雪邦哥打华丽山(Kota Warisan)的KIP购物广场时,被警方截停。
他说,警方搜查被告轿车时,发现车内有一套带有警徽的制服,但被告无法给出合理解释。
他说,被告的尿检结果对毒品呈阴性反应,不过,调查显示,被告曾有3项与毒品有关的案底。
他说,被告因拥有一套带有警徽的制服,而抵触1955年轻微罪行法令第16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6周,或罚款50令吉,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