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佛一名洗车店员工在网上认识一名未成年少女后,竟在相见面时强奸对方,今天(20日)被控上麻坡地庭,面对两项强奸指控,但他否认有罪。
根据第一控状,现年30岁已婚的被告依克玛 (Ikhmal Rizza Abu Bakar)涉嫌在去年7月在武吉甘蜜商业中心的一个单位,强奸当时只有16岁的受害人,
第二控状则指被告在同一月份的某天下午约2点,在同样地点强奸同一受害人。
两项控状皆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高达20年及鞭笞。
法官允许他以1万令吉保外候审,并把案件订在4月23日重新过堂。
由于被告因为无法缴付保释金,目前继续被当局扣押。
根据警方的调查报告,被告是通过TikTok认识受害人。两人相约见面后,被告邀请受害人到他家,趁机强奸对方。
受害人的母亲几年3月发现女儿身体出现变化,才警觉她已怀孕8个月,随即报警揭发这起强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