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消费者从海外网购价格低于500令吉的低价值商品(LVG),将会被征收10%的销售税。
关税局发文告指出,这项措施原定今年4月1日开跑,但关税局在3月决定展延实行。
根据关税局官网上的常见问题解答,LVG销售税已在今年1月1日生效,征收销售税的生效日期定在2024年1月1日起。
消费者每次从海外购买价格不超过500令吉的商品,不管是通过海陆空运输,都需多付10%销售税,惟不包括网购的烟草产品、电子烟、含酒精饮料等。
从2023年1月1日起,一年内国外低价值商品总销售价值超过50万令吉的网店卖家都需要向关税局注册。
关税局已在官网发布了低价值商品销售税的实行指南,民众也可浏览关税局官网 http://www.customs.gov.my/en/pages/main.aspx 了解更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