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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经营甲杂货店  蔬菜存放及清洗竟在厕所

蔬菜被存放在厕所。—照片: 甲州内贸局提供

马六甲丹绒米雅柏丹纳(Tanjung Minyak Perdana)工业区一家杂货店不仅没有遵守《2011年价格管制和反暴利法》(AKHAP),还被发现在厕所里存放和清洗蔬菜后才出售。

马六甲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局(KPDN)的4名官员上个月底开展名为 “Op Samar” 的行动,结果查获这家卫生条件极差的杂货店。

甲州国内贸易及生活费局局长诺丽娜表示,在接到公众投诉后,当局利用两天时间暗中监视;最终于9月30日上午10时至下午1时,突击检查这家外国人经营的杂货店。

“当我们在杂货店检查受管制的物品时,执法人员发现业者把蔬菜存放在厕所内,我们相信他们在售卖蔬菜前,是在厕所内进行清洗作业。”

“在检查价格标签时,我们也发现一些商品已经过期,不适合出售给消费者。”

“我们也发现也这违反了《2011年价格管制和反暴利法》(AKHAP)。”

诺丽娜坚称,甲州国内贸易及生活费局致力于确保消费者权利受到保护,并通过 “Op Samar” 检查了共26家商店,并向当中7家违反法令的商店开出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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