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8岁青年早前在柔佛峇株巴辖的超市,企图偷走两条将近100令吉的长裤,却失手被捕,他今天(13日)被控时,竟然告诉推事,收入微薄的他,只是想穿着偷来的裤子,体面工作!
从事熟食小贩的巫裔男被告莫哈末阿斯拉夫,被带上峇株巴辖推事庭,聆听推事苏海拉宣读控状后,对偷窃两件长裤认罪,被判入狱1个月。
他在认罪时说:“我偷窃长裤,是想在工作时可以穿着,而且我的收入也不稳定。”
根据控状,被告于上周二(7日)晚间9点20分,在峇株巴辖佛拉乌达玛花园一间超市,偷取两件价值99令吉80仙的长裤,但罪行被闭路电视拍下,结果被逮捕。
他的罪行已抵触刑事法典第380条文(偷窃),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10年及罚款。
被告的代表律师卡玛鲁早前向推事求情,表明其当事人已知错悔改还需供养父母,希望从轻发落,惟主控官法拉副检察司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