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夫妇今天(3日)在瓜拉庇劳地庭被控,罪名是停车疏忽,导致一人蒙受意外,身体遭烫伤。
两名被告分别被控两项和一项罪名,于3月12日犯案,在瓜拉克拉旺斋戒月集市的停车场没有熄灭轿车引擎,导致轿车滑行,引发意外。
当地营业的一名摊贩因被滑行的汽车撞及热锅,造成25%的肌肤被油烫伤。
第一名被告、25岁妻子西蒂莎拉西亚和32岁的丈夫莫哈末菲尔道斯,被控将5岁和1 岁的孩子留在没有熄灭引擎的车内,抵触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即父母和监护人疏忽照顾孩子,导致孩子暴露在危险下。
法官诺玛伊斯迈宣读指控后,两夫妻俯首认罪。
法官允许每人以5000令吉保释,并且必须把护照交由法庭保管。案件定在5月2日过堂。
在同一个法庭,西蒂莎拉西亚还面对另一项指控,即身为司机,没有熄灭轿车引擎就擅自离开,导致40岁摊贩莫哈末依芬迪受重伤。
被告承认有罪,法庭允许被告以1000令吉保释,并定于5月3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