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

藤鞭追债打伤男子 餐馆业者判罚1800

被告

一名餐馆业者为了追讨1万2000令吉的债务,以藤条鞭打致伤一名男子,今日(7日)在推事庭认罪后判罚1800令吉。

23岁被告Lim Siong Guan今日被押往峇株巴辖推事庭面控时,在推事面前俯首认罪。

推事也谕令被告若无法缴付罚款,则需以监禁3个月替代。被告已缴付罚款。

根据控状,被告在2月27日凌晨1时45分,在峇株巴辖中江镇一家餐馆外,蓄意致伤41岁男子。

被告的行为抵触《刑事法典》323条文,罪成可判处监禁1年或罚款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根据案情,被告是基于受害者拖欠债务超过一个月,因此拿藤条鞭打追债,导致受害者需送院治疗。

受害者随后在3月4日报案,被告也在同一天被警方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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