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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码部呈个资保护法案 个资转移境外不再限指定地方

数码部长哥宾星今天(10日)在国会下议院提呈《2024年个人资料保护(修正)法案》一读,其中建议修订第129条文,阐明数据控制者可将个人资料转移至我国境外任何地方,前提是该地方现有法律与该修正案大致相似。

数码部提呈个资保护法案。

根据国会分发的蓝皮书,《2024年个人资料保护(修正)法案》,第129条文修订后也阐明,个资转移至我国境外任何地方后,该地方在处理个资方面需提供充分保障,保障水平需至少相当于上述修正案。

目前,第129条文规定个资只能转移到宪报所指定的境外地方。

此外,该修正案的第12a条文经修订后,将要求数据控制者任命至少一名数据保护员,同时第12b条文建议规定数据泄露通知相关程序。

该法案还将修改第 21 条,不仅可以指定机构担任专员,还可以指定一名数据控制者作为特定类别数据控制者的数据控制者论坛。

另外,修正案建议增设新条文,规定数据主体在技术可行及数据结构兼容的前提下,享有转移数据的权利。

哥宾星提呈修正案时透露,《2024年个人资料保护(修正)法案》会在本次国会会议提呈二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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