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一名保姆涉嫌在1年前疏忽照顾1岁男婴,导致男婴永久性身障,今天(3日)在爱极乐地庭面对疏忽照顾指控,被告聆听控状后否认有罪。
根据控状,被告西蒂莎娃(35岁)作为托儿所保姆,在去年10月27日下午2时30分,于士马木某托儿所,疏忽或将受害男婴暴露在可能会导致生理和心理伤害的风险下,抵触《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
一旦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监禁最高20年或两者兼施。
副检察司诺爱丝妮妮建议以2万令吉和1名担保人,以及不准骚扰受害者和证人的附加条件,允许被告保外候审。
不过,被告代表律师莫哈末纳兹里求情时表示,被告只是一名保姆,而其丈夫是一名月薪1500令吉的工厂工人,建议把保释金降低到5000令吉。
法官最终允许被告以7000令吉和1名担保人保外,并需要每个月到邻近警局报到,且不得骚扰证人和受害者。
此案择定在11月14日过堂。
称男婴癫痫发作伤头部
此前媒体报道,一名1岁男婴在托儿所头部受创、昏迷不醒,事后保姆告知男婴父母,男婴是在洗澡时突然癫痫发作,才导致头部受伤。
根据《阳光日报》报道,男婴父母今天向媒体透露,其儿子已经被确诊为终生身障,只能躺在床上仰赖管子进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