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2岁高等教育机构(IPT) 的大专生,今天(15日)在芙蓉地方法庭面对两项乱伦指控,指他在2021年涉嫌与自己的亲生妹妹通奸,但他全盘否认控罪。
该名学生在地庭法官拿汀苏里塔布丁面前聆听控状后,表示不认罪。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2021年1月和3月在芙蓉县小甘密(Sikamat)一所房子内,与当时年仅12岁零8个月的妹妹通奸,根据伊斯兰适用的法律或宗教法,被告与受害人结婚是不被允许的。
被告因而抵触了《刑事法典》第376B(1)条文,一旦罪成将可被判不少于10年,且不超过30年的监禁,并且必须被处以鞭刑。
以上控状也将与《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第16(1)条文同读,一旦罪成,最高可判处5年监禁和不少于两下鞭笞。
1万保释金保外
副检察司吉万考尔马尔基斯辛格要求(Jiwan Kaur Malkith Singh)向法院要求不让被告保释,因为受害人和被告之间是兄妹关系,而且两人住在同一所房子内。
被告代表律师哈雷什马哈德万(Haresh Mahadevan)和拉姆扎尼伊德里斯(Ramzani Idris)要求判处最低保释金,由于被告在5名兄弟姐妹中排行第四,而且目前正在攻读文凭课程,并将开始工业实习。
法庭随后允许被告以一名担保人及1万令吉保释,附加条件是不打扰受害人,然后必须每月到附近警局报到一次,并在以上案件解决之前住在另一个地方。
以上案件将在3月18日再次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