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佛某政党前青年团副团长涉嫌性侵和鸡奸6名少年,今天在哥打丁宜地庭面对9项控状。
37岁的被告祖莱迪在聆听控状后否认有罪,获准以4万5000令吉保外候审。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2017年至今年3月期间,在丰盛港甘榜本亚邦向6名受害者伸出狼爪,不仅碰触少年的身体、拥抱和亲吻受害者脸颊,还指示其中一名受害者为他口交。
这6名受害者包括一对双胞胎,年龄为14岁、15岁和16岁。
被告在《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4(a)条文和第14(d)条文下面对7项控状,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和鞭笞。
被告也在同一法庭面对2项违反自然性行为控状。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在两名14岁双胞胎兄弟非自愿的状况下强行用阳具侵入受害者肛门,抵触《刑事法典》第377C条文(肛交)。
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20年和鞭笞。
被告获准以每条控状5000令吉保释金,总共4万5000令吉保外候审,同时需上交护照、每个月到丰盛港警区总部报道,并禁止骚扰受害者和证人。
法庭择定12月11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