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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网暴致死罚款了事掀愤  警方:100令吉已是最高刑罚

吉隆坡总警长拿督鲁斯迪-照片:NSTP

涉及印裔网红伊莎疑遭网络霸凌致自杀身亡案的福利院业者庭上认罪,遭判罚100令吉一事掀议,惟吉隆坡总警长拿督鲁斯迪强调,这已是该控罪下的最高刑罚。

“公众必须知道,罚款100令吉已是《1955年轻微罪行法令》第14条文(侮辱行为)的最高刑罚。”

“一名女子(涉事福利院业者)在该法令下被控,她认罪被判罚100令吉。”

鲁斯迪今天(18日)在吉隆坡警察总部向媒体指出,有关控罪是基于调查期间收集到的证据所提出。

他提醒民众,切勿针对此案作诸多揣测。

本周二,35岁的福利院业者佩丽雅莎米(Shalini Periasamy)面控时俯首认罪,推事阿伦佐迪(S. Arunjothy)判罚他100令吉。

若被告无法缴付罚款,则以7日监禁取代。

根据控状,佩丽雅莎米于今年7月1日下午约4时10分在怡保路水池8巷一所民宅,透过TikTok账号@alphaquinnsha发表粗俗言论,意图煽动愤怒和扰乱和平。

被告的行为相信与网红遭霸凌案有关,抵触了《1955年轻微罪行法令》第14条文(侮辱行为)。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100令吉罚款。

7月4日,原名拉杰西娃丽(A. Rajeswary)的伊莎曾向金马警局投报受到网络霸凌,隔日被发现死于文良港某公寓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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