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佛新山一名男子涉嫌强奸了他女友14岁的侄女,今天在地庭面控,不过他否认有罪。
根据控状,35岁的被告 Loong Kam Faht被指 7月2日、9日和29日上午10点30分左右,在一家酒店,强奸了他女友的14岁侄女。
被告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强奸)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20年监禁和鞭笞。
由于检方认为,被告罪行严重,且担心他骚扰证人,因此不建议让他保外候审。不过,若法庭批准被告保释,控方建议将保释金额定为3万令吉。
被告代表律师,以被告没有固定收入,且需要赡养患有心脏病和糖尿病的68岁高龄母亲为由,要求降低保释金。
地庭随后批准被告以2万令吉,外加一名担保人、必须交出护照、每月必须到警局报道、不得骚扰证人等条件,允许被告保外候审。
案件择定2月4日过堂,以提交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