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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设陷阱不合法 野生动物局促先咨询后行动

2名幼童相信是误食放置在铁丝网上的毒饵。-照片:NSTP

野生动物及国家公园局(PERLIHITAN)警告社会大众,切勿自作主张处理与野生动物的冲突。

吉打野生动物及国家公园局主任嘉玛鲁提醒社会大众,在采取任何针对野生动物的行动前,都应该咨询该局。

他是针对2名幼童误食毒饵事件发表文告。

吉打居林三个甘榜的居民长期面对野生动物骚扰,在投诉无果的状况下决定自制毒饵驱赶野生动物。

不料,2名分别为2岁和3岁的幼童昨天误食相信是用来诱杀猴子的毒饵,至今还在与死神搏斗。

嘉玛鲁在接受《新海峡时报》访问时对这起意外深表遗憾。

可判监禁2年罚款5万

嘉玛鲁说,根据2010年野生动物保护法第79条文,设置毒饵陷阱属于非法行为。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年、罚款最高5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诱杀猴子的陷阱是居民设置的,他们应该先咨询有关部门,我们会捕捉野生动物并妥善安置。”

“我们绝不能让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2名幼童误食毒饵,生命垂危。–照片:NSTP

他也证实,该局曾接获大量有关猴子和野猪等野生动物在当地出没的投诉。

“2021年至2024年期间,野生动物及国家公园局在拉布勿刹处理了18宗涉及猴子的投诉,并用陷阱和扑杀的方式清理了52只猴子。”

当局也处理了9宗野猪出没的投诉,共扑杀了10只野猪。

“在甘榜巴当乌比,当局在2021年10月处理了一宗涉及猴子的投诉,并在2022年8月处理了一宗涉及野猪的投诉,共有2只野猪遭扑杀。”

他提醒社会大众在处理野生动物时必须小心谨慎。

“野生动物的动态难以预测且危险,请不要认为任何野生动物都是安全的。在采取任何行动前请咨询野生动物及国家公园局,以免发生不幸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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