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

上诉庭推翻无罪释放判决 邦莫达夫妇须自辩

随着上诉庭推翻高庭“无罪释放”裁决,并恢复吉隆坡地庭“出庭自辩”判决,这意味着邦莫达夫妇须返回地庭自辩。

上诉庭今日(18日)裁决,巫统京那巴当岸区国会议员拿督斯里邦莫达和妻子拿汀斯里芝芝依芝蒂,须为3项贪污控状出庭自辩。

随着上诉庭推翻高庭“无罪释放”裁决,并恢复吉隆坡地庭“出庭自辩”判决,这意味着邦莫达夫妇须返回地庭自辩。

以拿督阿末再迪为首的上诉庭三司,是在批准控方上诉后,做出上述裁决。

上诉庭另外二司为拿督莫哈末再尼和拿督诺林巴达鲁丁。

本案主控官为玛兹亚副检察司,辩方律师则是拿督斯里古玛拉德兰和阿迪慕兰。

高庭法官拿督阿兹哈在2023年9月7日批准邦莫达和其妻子的检讨申请,推翻地庭在2022年9月2日谕令他们出庭自辩的裁决,并宣判他们无罪释放。

后来,控方在同年9月18日提出上诉。

新闻背景

邦莫达(65岁)是联邦土地复兴和统一公司(FELCRA)前非独立执行董事。

他是在2019年5月3日被控上地庭,2项控状指出,他于2015年6月12日和19日,在位于吉隆坡美拉华蒂花园的大众银行分行,收取大众信托基金投资经纪马迪阿都哈密和信托基金顾问诺海丽,以现金方式和通过芝芝依芝蒂名下银行户头,提供220万令吉、26万2500令吉和33万7500令吉贿金,作为让FELCRA获得第二财政部长批准,在大众信托基金进行总值1亿5000万令吉投资的报酬。

邦莫达因而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7(a)条文,罪成可被判最高20年监禁,以及不少于贿金数额的5倍或1万令吉罚款,视何者为高。

芝芝依芝蒂(47岁)则是被控于上述同样日期和地点,与邦莫达串谋犯下上述3项罪行,因而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28(1)(c)条文,罪成可被判的刑罚和上述一样。

Loading...
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