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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庭推翻高庭裁决 前工头杀继子改判监30年

上诉庭推翻高庭裁决,改判被告谋杀继子罪名成立。——示意图

上诉庭三司昨日(16日)推翻高庭裁决,改判一名前工头6年前谋杀2岁继子罪名成立,判处监禁30年。

高庭前年裁定现年34岁的被告莫哈末索菲尤丁犯下过失杀人罪,但不构成谋杀罪,判处他监禁16年6个月。

控方随后提出上诉,上诉庭推翻高庭裁决,判定被告犯有谋杀罪。

由法官拿督阿末再迪、拿督阿兹祖、拿督阿末卡玛组成的上诉庭三司,一致裁定高庭将谋杀罪改为过失杀人罪时存在错误。

阿末再迪宣读判决时指出,高庭法官认为控方无法证明被告有意图杀害继子的裁决,是错误的。

上诉庭接纳控方上诉,推翻高庭裁决。被告的刑期从2019年5月26日被捕日算起,法庭也下令鞭笞被告12下。

根据控状,2019年28岁的被告被控在5月25日晚上7点30分至晚上8点之间,在铅县十九碑一所民宅,谋杀莫哈末阿基尔,抵触刑事法典第302谋杀条文。

吉打州双溪大年高等法庭在2023年7月4日,裁定被告犯下过失杀人罪(不构成谋杀),判处他监禁16年零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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