賽沙迪4项串谋失信洗钱罪名成立,高庭法官今天判处他4项控罪须服刑7年,外加鞭笞2下,以及罚款1千万令吉。
賽沙迪聆听判决后,表现冷静。
辩护律师哥宾星提出上诉,并要求暂缓执行刑罚。
赛沙迪待会将在法庭外召开记者会回应判决。
赛沙迪是在2021年7月,被控在2018年担任土团党青年团长期间,串谋挪用受托保管的100万令吉党资金,并在同年4月滥用12万令吉选举献金,以及同年6月转移两笔5万令吉不法活动收益。
法庭于去年10月28日,判处赛沙迪4项罪名表罪成立,必须出庭自辩,辩方律师一共传召包括赛沙迪在内的4名证人供证,并于今年3月14日完成自辩阶段。
【记者】张以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