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柔佛六旬老翁非法拥有军火,今天(27日)被控上哥打丁宜地庭面临两项控状。被告俯首认罪,被判罚款6000令吉。
根据第一项控状,65岁的尔玛布沙惹(Omar Busari)于今年2月21日中午12时,在位于巴西班让12号园丘Ladang Pasir Panjang),无执照或准证持有一把已经断裂的枪支。
第二项控状指出,被告在同个时间和地点,无牌藏有108枚弹药。
因此,被告抵触《1960年军火法令》第8(a)条文,若罪成可获判监禁不超过7年,或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抑或两者兼施。
被告代表律师基于被告是首度犯罪、是乐龄无业游民、患有糖尿病和高血压,以及罪行没有伤及无辜,恳请法官降低罚款额。
法官聆听被告请求后,裁定两项控状各判罚款3000令吉,若无法偿还罚金则须坐牢12个月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