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672条河流中,有29条或大约4%的河流在去年受到污染。
天然资源、环境及气候变迁部副部长范长锡昨日(13日)在国会下议院回答国阵北根区国会议员拿督斯里赛莫末普兹关于河流污染最新数据的提问时指出,在环境局监管的数据里,这4%河流的水质指数属于污染级别。
“这些河流污染的原因,包括化学废物排放、养殖业和采矿活动所引起的,我们的部门正通过环境局采取各种措施,包括执法、规划和研究。”
副部长表明,政府会根据1974年环境品质法令加强执法,确保发展项目基于环境影响评估(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EIA)开展,同时确认被投诉地点,并与执法机构进行综合行动。
范长锡也说,环境局将通过环境品质监测计划持续监测水质,并在全国范围内设有30个自动监测站和1353个手动监测站,用于评估监测河流水质。
“我们部门还正在进行一项研究,通过每日最大负荷总量方法(Total Maximum Daily Load , TMDL)引入一种新的控制河流污染的放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