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民众发现亲友失踪应该立刻报警,吉隆坡总警长拿督鲁斯迪强调,不需要等待24小时!
鲁斯迪今天(29日)在记者会上表示,警方并没有规定需要等待失踪24小时后才可以报警,因为寻找失踪者必须分秒必争,他也已经下令首都所有警局,一旦接到失踪投报就要马上立案。
“吉隆坡警局任何时候都必须接受民众的失踪投报,因为每一分每一秒对于警方处理失踪案的行动而言都非常重要。”
他强调,立刻报警可协助警方在最短的时间内行动。
“现在必须快速行动,因为失踪者很可能在短时间内就被带到其他州属,因此我们必须快速行动。”
早前柔佛新山6岁女童廖家慧疑似被人拐带,时隔数天后,警方才在雪州峇冬加里找到她,所幸女童安然无恙。
鲁斯迪也以25岁巫裔女子诺法拉的命案为例,凸显尽早报案的重要性。
“警方接到诺法拉失踪的投报,5天后才找到她的遗体,加剧法医人员检验的难度,因为遗体(残留的证据)可能只能支撑24小时。”
早前全国警察总长丹斯里拉扎鲁丁下令,全国所有警局必须立刻接受失踪投报,不必等到失踪者失联24小时才立案,并强调越迟报案,意味着失踪者的性命威胁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