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及体育部财务组前秘书奥曼被控滥权、虚假申报及洗黑钱,涉及款项超过5500万令吉,吉隆坡地庭今日(6日)裁定共96项罪名成立,奥曼被判监禁15年,并罚款2亿8420万令吉。
地庭法官卡玛鲁丁基于辩方未能对检控挑出合理疑点,而宣判奥曼32项滥权及虚假申报罪,以及64项非法活动收益罪全数成立。
不过,卡玛鲁丁批准辩护律师拉菲克的缓刑请求,条件是,奥曼的保释金增加30万令吉,外加一名担保人保外。与此同时,法庭批准控方的请求,授权政府根据《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40(1)条文没收财产。
现年64岁的奥曼在2016年3月31日被控32项滥权及虚假申报罪,涉及款项共3840万令吉。2016年4月21日,奥曼被指收取1662万3000令吉,因而加控64项非法活动收益罪。
根据滥权及虚假申报控状,奥曼在2012年2月28日至2015年11月18日,于首都武吉加里尔国家体育理事会的办公室犯罪,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8(a)条文及第23(1)条文。
非法活动收益控状则指,奥曼于2012年3月7日至2015年12月11日,在各地点透过支票,将非法活动收益存入马来亚银行、兴业银行及联昌银行户头,触犯《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和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b)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