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年前致死2岁继女的前警员难逃一死!布城联邦法院推翻上诉庭裁决,维持死刑判决!
根据控状,前警察伍长莫哈末凯鲁阿努亚在2015年11月6日,在旺沙玛珠15区一个公寓单位杀害年仅2岁继女,抵触《刑事法典》第302(谋杀)条文。
吉隆坡高庭在2021年3月31日宣判他谋杀罪名成立,判处死刑。
不过上诉庭之后推翻了高庭的死刑裁决,改判过失杀人罪,抵触《刑事法典》第304(b)(误杀)条文、判监10年,刑期从被捕日2018年1月9日算起。
控方不满刑罚太轻,遂入禀联邦法院上诉。
以联邦法院法官拿督哈敏达星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在聆听控辩双方陈词后,一致批准控方申请检讨上诉庭裁决的申请。
法官宣判时指出,联邦法院认定上诉庭的判决有缺陷,因为根据《刑事法典》第302条文,有预谋或预谋恶意杀人,并非构成谋杀罪的必备要素。
“检方未能证实有预谋或预谋恶意,并不能成为改判过失杀人罪的理由。”
“高庭裁决凯鲁阿努亚谋杀罪成是正确的。”
驳无罪释放上诉
同时,联邦法院也驳回了凯鲁阿努亚要求无罪释放的交叉上诉。
法官认为,受害者只是一名2岁2个月的女童,以这是一起特殊案例为由,驳回了被告凯鲁阿努亚根据《2023年检讨死刑和无期徒刑法令》,要求无罪释放的申请,维持死刑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