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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杀阿马银行创办人凶手定谳 联邦法院维持死刑判决

以联邦法院法官拿督哈民达星为首的三司,今天一致裁定维持被告Koong Swee Kwan的死刑判决,并认为有关判决是适当的。—— 照片: NSTP

阿马银行(大马银行集团前身)创办人胡先阿末(Hussain Ahmad Najadi)11年前遭枪杀案有最新进展。

现年55岁的华裔枪手Koong Swee Kwan(绰号“四眼仔”),根据《2023年死刑和自然生命监禁(联邦法院临时管辖权)修正案》申请复审死刑判决,但由3名法官组成的联邦法院复审小组驳回申请,并宣布维持其死刑判决。

以联邦法院法官拿督哈民达星(Harmindar Singh Dhaliwal)为首的三司,今天一致裁定维持Koong Swee Kwan的死刑判决,并认为有关判决是适当的,因为被告在光天化日之下近距离对死者胡先阿末射击了七枪。

哈敏达法官也表示,这是一场执行式谋杀(execution-style killing),也是一场有预谋的犯罪,这起事件当时震惊了整个社会。

他说,死刑仍然存在于法典中,虽然法院必须表现出仁慈和同情,但这不是例外情况,不能证明行使司法自由裁量权(judicial discretion)来废除死刑是合理的。

复审小组的另两名法官分别是法官罗扎丽亚(Rhodzariah Bujang)和哈尼帕(Hanipah Farikullah)。

有关法案允许最高法院复审小组对谋杀案件以30至40年的监禁代替死刑。50岁以下的男性也可能遭受至少12次的鞭笞。

无论如何,由于有关枪杀案件发生在吉隆坡联邦领土上,为此被告Koong Swee Kwan仍然可以寻求国家元首的特赦。

被告面对的两项指控中,根据首项控状,他于2013年7月29日约下午1时30分至2时,在吉隆坡锡兰巷咖啡山观音堂对面的露天停车场,试图谋杀并致伤锺美娟(死者的华裔妻子),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07条文。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最高20年监禁。

第二项控状则指出,被告在同样日期、时间和地点,谋杀胡先阿末,抵触刑事法典第302谋杀条文,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唯一刑罚是死刑。

被告随后于2014年在高庭被判罪成,并被判死刑和监禁18年。不过,被告提出上诉,上诉庭于2015年11月25日裁决维持高庭的判决。

不过,此案到了联邦法院出现急转弯,联邦法院五司于2016年12月14日裁决被告上诉得直,推翻死刑判决,并谕令此案返回高庭重审,由高庭新法官重审此案。

无论如何,联邦法院在2021年3月1日驳回了被告Koong Swee Kwan的上诉申请,维持高庭死刑判决。

随着2023年废除强制死刑法令在去年7月4日生效后,法官拥有酌情权可决定判处谋杀罪犯死刑,或监禁不少于30年但不超过40年以及鞭笞不少于12下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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