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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2金商140万金饰  3男否认结伙持械抢劫罪

3名男子涉嫌在江沙抢劫两名金商约140万令吉金饰,被控结伙持械抢劫。——照片:NSTP

3名男子涉嫌在江沙抢劫两名金商约140万令吉金饰,今日(29日)在地庭被控结伙持械抢劫罪。不过3人皆否认有罪。

3名被告分别为古纳瑟连(52岁)、阿德里安拉吉多米尼克(29岁)及阿南丹(35岁)。

根据控状,3名被告与另6名在逃嫌犯结伙于今年11月6日上午约9时40分,在江沙拿督马哈拉惹路停车位处,使用长巴冷刀抢劫Chong Yong Seng(26岁)及Tan Kang Chiat(26岁)总值140万令吉的各类金饰,抵触刑事法典第395(结伙持械抢劫)条文,并联同相同法典第397条文下被提控,一旦罪成,将判最高监禁20年及鞭笞。

法庭聆听双方建议后,批准三名皆来自雪州的被告,每人以2万令吉保释,同时必须每月一次到警局报到,并择定12月29日过堂。

2被告被控吸食吗啡与大麻

另外,其中2名被告古纳瑟兰及阿南丹,也各面对一项吸食吗啡和大麻的控罪,他们认罪后被法庭判罚款2500令吉或以监禁6个月取代,及接受警方长达2年的监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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