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佛州一名24岁巫裔男子因为强奸年仅12岁的女童,今天被控上麻坡地庭,他当庭认罪。
被告莫哈末扎鲁在聆听控状后,向法官阿布巴卡俯首认罪。
根据控状,单身的被告被控在本月某日下午5时左右,在峇株巴辖永平的一所房子里强奸12岁的受害者,触犯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
一旦罪名成立,被告可被判处监禁不超过20年,以及鞭笞。
根据警方的调查,受害者是被告一名女性友人的孩子,被告是在家中强奸受害人,而受害人的母亲并不知情。
受害人在学校体检时,向老师透露自己被母亲殴打,而老师再详细询问后,意外揭露这起强奸案,校方随后即刻向警方报案。
随着被告认罪,法庭择定本月8日宣布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