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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女友人未成年女儿  24岁被告俯首认罪 

24岁的被告在法庭上承认强奸年仅12岁的受害人。—示意图

柔佛州一名24岁巫裔男子因为强奸年仅12岁的女童,今天被控上麻坡地庭,他当庭认罪。

被告莫哈末扎鲁在聆听控状后,向法官阿布巴卡俯首认罪。

根据控状,单身的被告被控在本月某日下午5时左右,在峇株巴辖永平的一所房子里强奸12岁的受害者,触犯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

一旦罪名成立,被告可被判处监禁不超过20年,以及鞭笞。

根据警方的调查,受害者是被告一名女性友人的孩子,被告是在家中强奸受害人,而受害人的母亲并不知情。

受害人在学校体检时,向老师透露自己被母亲殴打,而老师再详细询问后,意外揭露这起强奸案,校方随后即刻向警方报案。

随着被告认罪,法庭择定本月8日宣布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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