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兰丹两名军人涉嫌强奸一名10岁孩童,今天(29日)在哥打峇鲁地庭面控,两人双双否认有罪。
控状指出,39岁被告马哈迪伊斯迈(Mahadi Ismail)和20岁被告艾扎哈金(Aizat Hakim)去年4月在万捷 一所民宅性侵年仅10岁的受害者,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76(2)(e)条文(与12岁以下女童发生性关系)。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少于10年和不超过30年,以及鞭笞。
有鉴于考虑到受害者是一名孩童,主控官卡马鲁副检察司一开始没有提出任何保释,但两名被告的代表律师向法庭要求网开一面,因两名当事人是公务员,除了主动到警局自首,给予警方良好配合。
“我的一名当事人明年即将退休,此外还要抚养四个仍在求学的孩子,而另一位当事人刚刚完成培训,明天将上班。”
法官阿末巴兹里随后允准被告各别以1万令吉保外候审,条件是每个月必须到警局报到,同时禁止骚扰证人。案件择定明年2月2日重新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