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打手套厂排放的工业废水浓度超标、污染水源,被法庭判罚2万令吉。
根据控状,涉案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上午9时至10时25分之间,在吉打巴东色海的巴东美哈工业区厂房,排放浓度1289 mg/L (超过浓度80 mg/L)的化学需氧量(COD)至沟渠,因而抵触《2009年环境质量条例》第12(a)条文,并可在相同条例下的第32条文判刑。
涉案公司经理当庭认罪后,居林地庭法官米查裁定罪成,判罚2万令吉。
吉打环境局局长莎丽法今日(3日)发文告说,执法人员当天突击涉案厂房,并从该公司的工业废水处理系统(SPEP),抽取废水样本进行检测,才发现废水处理不合标准。
文告也指出,涉案公司早有前科,曾于2021年10月12日,因为在没有向环境局提呈书面通知下 ,擅自修改工业废水处理系统,抵触2009年环境质量条例第4(2)条文,被判罚款1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