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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向行驶撞伤交警 17岁少年认鲁莽驾驶罪

少年被告坐着轮椅出庭受审。–照片:NSTP

17岁少年骑士涉嫌逆向骑行撞伤警员,今天(13日)在芙蓉地庭被控鲁莽驾驶罪,被告俯首认罪。

少年被告今天作者轮椅出庭,在法官面前认罪,但没有被判刑。

控状指,被告于7月28日凌晨2点左右,骑着Yamaha Y15ZR摩托,在加影-芙蓉大道(Lekas)第36公里处逆向行驶时,与一名交警相撞,双双重伤。该名警官因头部严重受创,一度送入重症监护室治疗。

被告的行为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2(1)条文(鲁莽驾驶导致他人受伤).若罪成,可被判最高5年监禁及不少于5000令吉或不超过1万5000令吉罚款,以及至少5年禁止持有或获得驾照。

法官允许被告以1500令吉保释外出,同时择定11月20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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